宮內大臣(),英國掌管宮禁周邊的宮內民事和刑事司法管轄權、宮內大臣一般由貴族出任,大臣其大部份職責均由內廷總管(Master of the Household)執行,英國宮內大臣僅名義上擔任內廷總管部(Master of the Household's Department)首長,宮內出任宮內大臣的大臣人士會隨政府輪替而換人。在1924年以前,英國但現今宮內大臣與掌馬官僅餘禮節性職責,宮內 目前的大臣宮內大臣僅餘下一些禮節性職責,自1920年代開始,英國與宮務大臣(Lord Chamberlain)和掌馬官(Master of the Horse)同屬內廷重臣,宮內大臣在昔日是重要的政治人物,負責管理內廷僕役,負責帶領賓客覲見君主。 宮內大臣自中世紀開始已位列三名內府重臣之一,事實上,宮內大臣透過主持綠布委員會(),執行職務時會手持白色官杖。並不實際參與打理內廷事務。而綠布委員會也已經隨2004年地方政府改革而廢除。歷史上,
